8月26日下午,永宁法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会议由党组书记、代院长王哲主持,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塞罕坝林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沙闻麟院长在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上的辅导讲座等相关会议精神。



会议通报了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中宁县喊叫水乡蓄水池溃口事故违规违纪案的通报》、市纪委监委《关于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中心组成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主题为“弘扬伟大建党精神 争做新时代赶考路上的‘模范生’”专题研讨,分享学习心得,交流学习体会。

王哲代院长结合全区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讨班精神,就进一步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作了讲话。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全面解释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历史成就,科学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创造的四个伟大成就,是中国共产党百年以来探索光辉历程的深度提炼,“九个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集结号、宣言书、动员令。
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忠实履行伟大建党精神,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党史学习教育同下半年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转化为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坚定的意志、清醒的头脑、铿锵的步伐走好永宁法院建设的长征路、赶考路。
会议要求,要感悟精神伟力,学出内心信仰,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牢牢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真正做到思想上紧随、政治上忠诚、行动上捍卫。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站稳人民立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之事,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要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干出永宁法院的新形象,要拔高标杆,树立忧患意识,用严实的工作作风,苦干加实干的价值导向,知重负重,敢于向高处攀,增强干事动力,任何事都要干到极致。要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树立团队精神,善于激发队伍潜能,着眼于实,落脚于干,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干出永宁法院的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