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进作风提升质效丨主动作为显担当 化解纠纷促和谐
3月28日,永宁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彭安珣接到了一个从山东聊城打来的电话,对方向彭安珣表达谢意并称赞道:“你们法院是真正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法院”。
事情还要从27日彭安珣审核网上立案申请材料说起,当她看到一起山东聊城甲公司诉宁夏永宁乙公司的案件材料时,发现甲、乙两公司分别于2019年和2020年签订了建材买卖合同,甲公司按约定向乙公司履行了供货义务,但乙公司未能全额支付货款,尚有7000余元货款未付。彭安珣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如果立案受疫情影响原告来法院诉讼个人安全存在较大风险,诉讼成本也会比较高。于是,她通过查询乙公司以往的案件信息找到该公司法务的联系方式,通过添加微信,将证据材料发送给乙公司。起初,乙公司对甲公司想要通过诉讼方式索要货款的做法表示不满,认为合同标的额那么大前期都已经履行完毕了,剩了几千块钱不至于诉讼。于是,彭安珣耐心地从公司信用度、公司今后的发展,以及在疫情下公司经营不易等方面给乙公司分析了利弊,希望乙公司能够考虑诉前调解处理此案。经多次电话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乙公司于次日将货款打入甲公司账户。
今年以来,永宁法院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以创建“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为目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通过多种服务举措与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诉讼“最后一公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