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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⑭丨永宁法院推出立案便民八项举措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为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近日,永宁法院推出立案便民八项举措,为改变延迟立案开好了“药方”,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最多跑一次,最好不用跑的目标。

一、立案服务高效办

推行案件“当场立、就近立、自助立、跨域立”的套餐式立案服务方式。

二、一窗通办便捷化

实行首问责任制,由最先收到诉讼材料的立案窗口登记立案,推行“一站通办”、“一次通办”。诉讼群众可以就近选择任一立案窗口办理立案诉讼事务。

三、诉讼材料清单化

建立“清单式”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告知书,对需要补充诉讼材料实行一次性告知。

四、立案登记即时办

经法院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立案条件的,由工作人员当场立案登记;对当场无法判断的申请,可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依法处理。

五、跨域立案全覆盖

收到诉讼材料,经审查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发起跨域立案。也可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如当事人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的,工作人员应将诉讼材料及时予以退还。

六、案件分流标准化

各派出法庭已立案的案件,认为不属于本庭审理范围的,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将诉讼材料统一转交立案庭,由立案庭按本院案件管辖规定直接将案件分配到业务部门(包括基层派出法庭);立案庭受理的案件,属于派出法庭审理的,立案庭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转交给相应派出法庭审理,接收庭室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受案。

七、诉调对接规范化

强化诉调对接机制,严格落实调解合法、自愿原则,对诉前委派调解的案件,在三十日内调解不成功,且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进行调解的纠纷,要及时终结诉前调解,立即登记立案。

八、立案渠道多样化

大力加强网上立案、自助立案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广泛利用24小时自助服务区、互联网平台、移动微法院等办理立案诉讼事务。对网上立案、自助立案的材料要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进行审查处理,做到件件有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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