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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史颂廉:顾恺之的“加法”与丰子恺的“减法”

 艺术来源于现实生活,但又不等同于现实生活。所谓“不等同于”,即意味着艺术不是对现实寸步不移的刻板模仿。将生活原型反映到艺术作品中时,为了达到预期目的,取得最佳效果,艺术家既可以虚以实之,做“加法”,也可以实以虚之,做“减法”。其中,顾恺之所做的加法与丰子恺所做的减法很有代表性,值得今人揣摩与玩味。

  顾恺之,字长康,是东晋杰出的画家和绘画理论家。刘义庆在《世说新语》“巧艺”门中记载:“顾长康画裴叔则(裴楷表字),颊上益三毛。人问其故,顾曰:‘裴楷俊朗有识具,正此是其识具。看画者寻之,定觉益三毛如有神明,殊胜未安时。’”中国人普遍信奉“存乎人者,莫良于眸子”,“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苏轼在《传神记》一文中说,可以传神的人体部位,除了眼睛之外,“其次在颧颊”,所以,顾恺之为裴楷画像时在他脸颊上平添三根毫毛,不为无因。那么,为什么“颊上益三毛”就能表明裴楷有识具呢?推究起来,这个问题和中医学理论有关。春秋时期秦越人(扁鹊)在《难经》中说:“心重十二两,中有七孔,三毛,盛精汁三合,主藏神。”所以“三毛七孔”,就成了有心思、有心机的体现。据《晋书》列传第五记载,裴楷“风神高迈,容仪俊爽,博涉群书,特精理义,时人谓之‘玉人’。”为有貌有才的裴楷画像,凸显其仪容俊爽不难,难在凸显他有识具,因为前者具体而后者抽象。为了凸显裴楷有识具,总不能在他脸上画“七孔”吧,所以平添“三毛”自然就成了顾恺之的选择。顾恺之根据中医学理论,对裴楷的原型做加法,尽管是无中生有,却达到了以形写神、神形兼备的效果。

  无独有偶,苏轼在《传神记》中记载:“吾尝见僧惟真画曾鲁公,初不甚似。一日往见公,归而甚喜,曰:‘吾得之矣。’乃于眉后加三纹,隐约可见,作俯首仰视眉扬而额蹙者,遂大似。”由于只是单纯追求形似的效果,僧惟真为曾公亮画像时于眉后加三纹,与中医学理论无关,但明显受到了顾恺之“颊上益三毛”典故的影响。可见画家表现人物的风神与个性,不但要善于观察,还要善于发挥创造性想象,而做加法就是其中重要的一环。

  如果说,在绘画中顾恺之善做加法,那么丰子恺就是做减法的大师。丰子恺在《随感十三则》一文中说:“有一回我画一个人牵两只羊,画了两根绳子,有位先生教我:‘绳子只要画一根,牵了一只羊,后面的都会跟来。’我恍悟自己阅历太少,后来留心观察,果然看见:前头牵了一只羊,后面数十只羊都会跟去。”这个故事在丰一吟笔下有另外一个版本。她在《我的父亲丰子恺》一书中说:“记得抗战前在故乡时,他曾画过一个人牵着几只羊,每只羊的颈上都系着一根绳子。画好了挂在墙上,正好被帮我家挑水的青年农民看到了。他笑着说:‘牵羊的时候,不论几只,只要用一根绳子系住带头的那一只,其余的都跟上来了。’”两则记载略有差异,假如此事确如丰一吟所说的话,丰子恺尊挑水的农民为“先生”,无疑更能凸显他从善如流的谦逊品格。丰子恺艺术创作时做减法,去掉了多余的绳子,既使得画面更加简洁和空灵,又符合物种属性和生活真实。须知绳子去不去掉,艺术效果大不一样:不去掉,“有画处多属赘疣”;去掉了,“无画处皆成妙境”。

  丰子恺画作《村学校的音乐课》,呈现了乡村教室里一位拉二胡的先生和一群唱歌的孩子。画面上的孩子既没有眼睛,也没有鼻子,只有张大的嘴巴。乡村学校虽然简陋,但是孩子们对音乐的热爱以及在歌唱中感受到的欢乐,却充分地表现了出来。丰子恺在创作中大做减法,省去了许多笔墨,却有力地凸显了“村学校的音乐课”这一主题。据刘继兴考证,印度大诗人泰戈尔曾称赞过丰子恺这幅画,他说:“这种画法用寥寥几笔,写出人物个性。脸上没有眼睛,我们可以看出他在看什么……高度艺术所表现的境地,就是这样。”

  艺术创作时做加法或做减法,须有内在的道理。顾恺之做加法,是为了以形传神,凸显人物有识具。丰子恺做减法,则因笔不到而意已到,无须再画蛇添足。无论做加法还是做减法,都要处理好实与虚的关系,做到恰当呈现与恰当留白。这样生成的艺术作品,既符合格式塔心理学,不影响人们对图画的理解;又如取神龙一鳞半爪,“而龙之首尾完好固宛然在也”。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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