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司法为民宗旨,进一步破解民生案件执行难题,持续提升执行质效。6月21日早上六时,永宁县法院开展本年度第八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锚定涉民生、小标的、拖延履行等案件,推动“终本清仓”工作,依法严惩失信行为。
撒谎拖延遭批评 释法明理终履行
2024年2月,郭某与白某因运输合同纠纷在我院主持调解下达成协议,约定白某于3月10日付清运输费5800元。约定时间届满,白某一直未予以支付,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白某私下向郭某支付2000元后,下剩案款迟迟没有支付。执行干警多次电话联系白某希望其能来法院尽快解决案件,但白某却谎称自己在外地打工,短时间内无法回来,且目前也没有能力偿还。面对执行干警的催促,白某找各种理由拖延不履行义务。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找到白某,对其拒不配合执行、拖延履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并将其传唤至法院,在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下,白某在20分钟内就将下剩的3000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宝马车主拉黑电话 执行干警扣押车辆
陈某与张某协议离婚后,婚生女由申请人陈某抚养,张某按月支付抚养费。离婚后,张某一直未能按时支付抚养费,于是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前两次案件执行中,执行干警经过线上查控发现张某名下有一辆宝马车,但因车辆下落不明且案件标的较小,无法对车辆进行处置。在本次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在张某居住的小区附近发现了张某名下的这辆宝马车,于是,执行干警多次拨打张某电话,想要与其沟通案件,但张某不仅拒绝沟通,还将干警电话拉黑。见状,执行干警因案施策,果断对张某的车辆采取扣押措施。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完毕案件5件,执行到位金额100余万元,和解案件2件,扣押车辆1台,传唤7人,拘留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