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十周年之际,为了更加全面保护妇女合法权益,高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李俊法庭快速审查并及时发出本院2026年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坚实司法力量为遭受家庭暴力威胁的女性撑起法治“盾牌”。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阮某系夫妻关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阮某多次对王某实施殴打、辱骂等家暴行为,王某为子女健康成长多年隐忍。2026年3月,阮某再次因生活琐事殴打王某,导致王某肋骨骨折,阮某的行为严重侵害王某合法权益,使王某陷入持续的恐惧和不安之中,王某人身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无奈之下,王某向永宁县人民法院李俊法庭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收到申请后,李俊法庭立即进行立案审查,通过对王某伤情照片、就医材料等证据进行核实,确认阮某存在家庭暴力事实并且对王某人身安全造成现实威胁,据此李俊法庭依法及时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阮某实施家庭暴力及骚扰、跟踪、接触王某及其近亲属,并将法律文书立即向双方当事人及辖区派出所、村民委员会进行送达,督促相关部门及个人严格执行、协同监督,全方位阻断暴力风险,及时为受害人送上法律“护盾”。
法官说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设立的一项保护妇女权益的重要制度,是家暴受害者抵御暴力、守护自身安全的重要法律“盾牌”,旨在为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暴现实危险的群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保护。家暴不是“家务事”,且家暴行为只有零次和无数次之分,隐忍绝非解决之道。
法官提醒
如若有人遭遇家庭暴力,要勇敢打破沉默、坚决发声,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并妥善保存聊天记录、伤情照片、就医材料、视频音频等相关证据,坚决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身合法权益。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可及时向所在地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永宁法院始终坚守司法职责,以司法利剑严惩家庭暴力行为,用法治“盾牌”守护妇女权益,切实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