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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执行护权益 柔性处置有温度

 高效执行护权益 柔性处置有温度

——永宁法院执结一起涉危化品行政处罚案件

 

(作者:孙振兴 黄丽)执行有力度,司法有温度。为切实维护法治权威,高效兑现生效法律文书效力,近日,永宁法院执行局创新财产处置方式,优化执行流程,高效执结一起行政处罚执行案件,既快速实现合法权益落地,又最大限度保障被执行人财产权益,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案情回顾:违规经营危化品 依法受处罚

2024年5月,庞某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利用挂靠运输公司的危化罐车,在停车场违规向大型车辆售卖柴油。期间因交易产生矛盾引发报警,经现场核查、抽样检测、立案调查等法定程序,相关部门认定庞某的行为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属于无证经营危险化学品的违法行为。

2025年10月,相关部门依法对庞某作出罚款10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后,庞某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处罚义务,为维护合法权益,捍卫法治权威,7月3日,案件进入法院强制执行程序。

精准施策:优化处置流程 提速执行效能

执行干警第一时间研判案情、梳理涉案财产线索,明确工作思路后,敲定以涉案财产处置兑现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方案,全力推进工作。

7月13日,执行干警依法对涉案3辆车辆、6吨柴油启动价格鉴定工作。考虑到传统拍卖流程周期长、易产生资产折价损耗的弊端,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创新处置方式,充分尊重被执行人财产处置自主权,允许并引导被执行人自行寻找合规买家。

在法院全程监督与规范指导下,被执行人成功对接买家,涉案柴油最终以3.6万元成交,涉案报废车辆处置所得9万余元。两处资产处置款项汇总后,足额覆盖全部罚款及违法所得,结清全部执行款项后仍有结余,既高效完成执行兑付,又最大程度保住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利益。

案结事了:善意文明执行 彰显司法温度

相较于传统强制执行模式,本案创新处置模式优势显著。一方面,压缩执行周期、提速权益兑现,跳过冗长的司法拍卖流程,大幅缩短案件办理时长,快速落实生效法律文书内容,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另一方面,柔性执法、利益最优,通过被执行人自主议价、自主寻售的方式,有效规避司法拍卖资产折价风险,实现财产价值最大化。

永宁法院始终坚持强力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一体推进,不断优化执行举措,创新处置方式,在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行为的同时,兼顾各方合法权益,以精准高效的执行工作破解执行难题,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与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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