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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三起离婚案,李俊法庭既解“法”结,亦解心中千千结

 

6月的李俊法庭,风里飘着麦熟的味道。审判庭内,三对走到婚姻尽头的夫妻,都在法官的调解桌上,找到了最妥帖的结局。

很多人以为离婚官司就是“判离或不离”,可李俊法庭的法官们最清楚,起诉状或许只是“冰山一角”,真正的矛盾症结,总藏在庭审的细枝末节里。那些说不出口的委屈、算不清楚的账、咽不下的气,才是缠绕在当事人之间的真正纠葛。

“30万赔偿”到“厘清债务”

马某与杨某的离婚纠纷充满了火药味。马某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20元、离婚经济补偿金10,共计30万元,理由是丈夫赌博,还将马某结婚后购买的黄金首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变卖用于赌博。庭审现场,杨某承认了部分事实,却对巨额赔偿矢口否认:我没欠那么多债,赔偿金我也拿不出来!

此时,争议点已从“是否离婚”转移到了“责任如何划分”。法官没有陷入双方的情绪对抗中,而是将焦点拉回到法律事实上:“共同贷款17万余元是实实在在的债务,这需要明确分担,至于损害赔偿,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经过一番梳理,双方终于冷静下来,法官趁热打铁,向双方释法明理,将复杂的诉求简化为清晰的调解协议,最后银行贷款由杨某负担,各自名下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忍无可忍”遇上“二婚账本”

陈某与贾某的婚姻存续了三十年,起诉状写得平淡如水,“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直到庭审开始,陈某积压三十年的情绪才决堤:“我为了孩子忍了一辈子,他只顾自己吃喝玩乐,家里的事一概不管!”

承办法官轻声安抚,又对贾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某确实不容易,既要操持家里,又要为生计奔波,夫妻多年,既然情分已尽,也要保留最后的体面。”

贾某低头不语,默认了这段婚姻的终结。

与之不同,杨某和田某的二婚纠纷则更像一本“糊涂账”。两人网上相识,匆匆了解后便登记结婚,婚后建立起夫妻感情,被告田某不仅经常在外喝酒打架,还对原告恶语相加,致使原被告双方本就脆弱的夫妻感情遭到彻底的破坏已无修复的可能,但两人之所以对簿公堂,症结在于两人之前共同经营的价值10万元的大盘鸡店经营权归属,以及婚内产生的2万元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理清纠纷症结,承办法官“对症下药”,“大盘鸡店婚后大部分是被告经营,但是原告也出资购置了部分设备,按照各自投入比例和实际经营情况……”

这两起案件的争议焦点,都不是“离不离”,而是“如何体面地结束”。法官没有机械地分割财产,而是敏锐地捕捉到了当事人的真实心态,前者需要的是情感“被看见”,后者需要明晰婚后财产,针对不同的痛点,法官释法明理,一笔笔算清“感情账”与“经济账”,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李俊法庭的“调解密码”:把“剪不断”理成“放得下”

三起案件,三种不同的矛盾,却在同一个法庭里,用同一种方式画上了句号。

李俊法庭的法官常说:“离婚纠纷,既要解开‘法结’,也要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庭前阅卷能看到“诉求是什么”,但是坐到庭审桌上,双方把话说开,才能看清“矛盾症结在哪里”,对无实质性争议的,法官直击核心,不让当事人空耗精力,对有财产争议的,把账摊开算,用法律讲清“什么是共同债务”“什么是个人责任”,对有情感伤害的,先“接住”情绪,再谈解决方案,哪怕是一段结束的关系,也要结束得体面、结束得明白,真正案结事了。

这,就是基层法庭最朴素的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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