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的李俊法庭,风里飘着麦熟的味道。审判庭内,三对走到婚姻尽头的夫妻,都在法官的调解桌上,找到了最妥帖的结局。
很多人以为离婚官司就是“判离或不离”,可李俊法庭的法官们最清楚,起诉状或许只是“冰山一角”,真正的矛盾症结,总藏在庭审的细枝末节里。那些说不出口的委屈、算不清楚的账、咽不下的气,才是缠绕在当事人之间的真正纠葛。
从“30万赔偿”到“厘清债务”
马某与杨某的离婚纠纷充满了火药味。马某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20万元、离婚经济补偿金10万元,共计30万元,理由是丈夫赌博,还将马某结婚后购买的黄金首饰,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变卖用于赌博。庭审现场,杨某承认了部分事实,却对巨额赔偿矢口否认:“我没欠那么多债,赔偿金我也拿不出来!”
此时,争议点已从“是否离婚”转移到了“责任如何划分”。法官没有陷入双方的情绪对抗中,而是将焦点拉回到法律事实上:“共同贷款17万余元是实实在在的债务,这需要明确分担,至于损害赔偿,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 经过一番梳理,双方终于冷静下来,法官趁热打铁,向双方释法明理,将复杂的诉求简化为清晰的调解协议,最后银行贷款由杨某负担,各自名下债权债务各自承担。
当“忍无可忍”遇上“二婚账本”
陈某与贾某的婚姻存续了三十年,起诉状写得平淡如水,“性格不合,感情破裂。”直到庭审开始,陈某积压三十年的情绪才决堤:“我为了孩子忍了一辈子,他只顾自己吃喝玩乐,家里的事一概不管!”
承办法官轻声安抚,又对贾某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陈某确实不容易,既要操持家里,又要为生计奔波,夫妻多年,既然情分已尽,也要保留最后的体面。”
贾某低头不语,默认了这段婚姻的终结。
与之不同,杨某和田某的二婚纠纷则更像一本“糊涂账”。两人网上相识,匆匆了解后便登记结婚,婚后也未能建立起夫妻感情,被告田某不仅经常在外喝酒打架,还对原告恶语相加,致使原被告双方本就脆弱的夫妻感情遭到彻底的破坏,已无修复的可能,但两人之所以对簿公堂,症结在于两人之前共同经营的价值10万元的大盘鸡店经营权归属,以及婚内产生的2万元共同债务如何承担。理清纠纷症结,承办法官“对症下药”,“大盘鸡店婚后大部分是被告经营,但是原告也出资购置了部分设备,按照各自投入比例和实际经营情况……”
这两起案件的争议焦点,都不是“离不离”,而是“如何体面地结束”。法官没有机械地分割财产,而是敏锐地捕捉到了当事人的真实心态,前者需要的是情感“被看见”,后者需要明晰婚后财产,针对不同的痛点,法官释法明理,一笔笔算清“感情账”与“经济账”,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
李俊法庭的“调解密码”:把“剪不断”理成“放得下”
三起案件,三种不同的矛盾,却在同一个法庭里,用同一种方式画上了句号。
李俊法庭的法官常说:“离婚纠纷,既要解开‘法结’,也要解开双方当事人的心结”,庭前阅卷能看到“诉求是什么”,但是坐到庭审桌上,双方把话说开,才能看清“矛盾症结在哪里”,对无实质性争议的,法官直击核心,不让当事人空耗精力,对有财产争议的,把账摊开算,用法律讲清“什么是共同债务”“什么是个人责任”,对有情感伤害的,先“接住”情绪,再谈解决方案,哪怕是一段结束的关系,也要结束得体面、结束得明白,真正案结事了。
这,就是基层法庭最朴素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