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望远法庭将智慧调解延伸至微信端口,通过微信群聊高效化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
原告沈某与被告储某系商业合作关系,自2019年起,原告沈某就陆续向被告储某供应木皮,并约定储某收到货物后分期向沈某支付货款。直至2021年1月9日,经过结算,储某应向沈某支付货款11236元,但储某因近期无力偿还,便向沈某出具了欠款单一份,载明:储某欠付沈某木皮货款11236元,如产生纠纷由永宁县人民法院管辖。后经沈某多次催要,储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无奈之下沈某将其起诉至永宁县人民法院,要求储某向其支付货款11236元及相应利息损失。
但在开庭前夕,沈某因亲人突然离世赶往外地,无法正常参加庭审,便向承办法官申请撤诉。考虑到沈某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充分征询双方意见,并通过电话与双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得知双方诉求后,法官对双方进行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并认真倾听了原被告双方调解意见,为最大程度确保双方利益不受损,承办法官提出调解方案并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储某于2024年6月1日前还清欠付的货款11236元,随即,沈某也表示自愿放弃部分诉讼请求并撤回起诉,电话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又与双方当事人通过建立微信群聊的方式进行了调解确认,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这一过程不仅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也极大地节约了司法资源,真正实现了线上调解一小步,司法为民一大步。
作者:杨司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