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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朋友”借钱不还 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闫某是一名大车司机,因跑货物运输结识了李某,一来二去双方就成为了好朋友。在2022年1212李某通过微信联系闫某,表示家中有急用,借2000元周转一下,闫某便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钱打给了李某,李某也承诺过几天就还钱。但是一晃一年时间过去了,闫某多次催要,李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偿还。无奈之下,闫某将其起诉至永宁县法院李俊法庭,要求其偿还所欠款项。

承办法官受案后,电话联系到李某,了解他是否存在向闫某借款未偿还的事情。李某承认确实没有还款,法官在电话里对李某讲明法律关系,告知其2000元借款虽然不多,但是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你与闫某二人系朋友关系,因为这点钱财之争诉诸公堂不值得。经过劝解,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当即在电话里说道:“我现在就给闫某还钱”。挂断电话后,不到十分钟,李某就将欠款通过微信转账还给了闫某,随即闫某也撤回了起诉,至此,该案件得以化解。

法官寄语:千金易得朋友难寻,好友间相互帮助是传统美德,但若欠钱不还,不仅会损害个人信誉、损失多年友情,还有可能触犯法律,受到法律制裁。诚实守信是友情的“保鲜剂”,更是做人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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