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这么快就能入住,为法院执行速度点赞”。近日,永宁县法院执行局李宁法官通过耐心细致地调解,成功将法拍房交付给买受人,拿到执行干警交付的房屋钥匙,买受人冯某对永宁县法院执行局细致、高效地工作表示称赞。
原告某工商银行与被告崔某、马某金融借贷纠纷一案,因崔某、马某未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某工商银行申请强制执行。考虑到案款数目较大,且两人无力履行,执行法官立即决定启动财产处置程序,拍卖崔某、马某抵押的位于银川市兴庆区在水一方小区的一处房产。最终,该处房产被买受人冯某以最高价取得。
拍卖成交后,执行干警依法通知被执行人崔某、马某在规定期限内将房屋腾空以便交付给买受人,但在交付期间,被执行人崔某又因住院治疗,无法第一时间进行交付。为了案件化解的同时解决崔某的实际困难,执行法官一方面给被执行人崔某做工作:“现在房子已经通过法拍程序拍卖出去了,冯某也着急入住,你最近住院治疗,冯某表示理解,说可以暂缓一段时间,不过你也应站在冯某的角度上考虑一下,尽快迁出房屋……”在耐心劝解被执行人的同时,执行法官悉心给买受人解释,使其理解被执行人崔某某的实际困难。
经过一番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冯某先从拍卖款中优先支付给被执行人崔某50000元作为其生活、租房的费用,解决其实际困难,崔某尽快搬离房屋。最终,崔某积极配合腾退房屋并将房屋打扫干净后将钥匙交由法院保管。至此,被执行人崔某、马某拖欠申请执行人某工商银行的贷款得以清偿,买受人冯某也取得了心怡的房屋,案件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