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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岗位作贡献 | 解纷不忘促就业 全力营造新“枫”景

 

“你们不仅帮我拿到了赔偿款,还对我的家庭提供帮助,太感谢了……”家住闽宁镇的村民张某对闽宁法庭的法官激动地说。

2023年4月,永宁法院闽宁法庭受理了张某与马某、宁夏某建设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承办法官了解,2022年5月张某受被告马某的雇佣为其提供劳务,双方约定原告的日工资为210元。在工作期间,张某不慎从菜棚最高处坠落受伤,造成右脚跟粉碎性骨折,经医院鉴定为十级伤残。张某家里有四个孩子,他是家里的唯一劳动力,家庭经济情况本就不太乐观,此次意外的发生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是雪上加霜。

为了更好的处理本案,减少张某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及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中法官不断安抚张某激动的情绪,并对被告进行耐心劝解。

“你看,张某的家庭情况也不好,此次受伤造成十级伤残,对他的家庭影响非常大,你也站在他的角度考虑一下,该赔偿的都给赔偿了吧……”

终于,经过法官的多次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案件调解成功后,承办法官并没有案结了事,而是考虑到张某的特殊情况,及时督促被告按期支付了赔偿款。

在一年时间里,考虑到张某的身体、经济状况,承办法官鼓励并帮助张某发展养殖业,先后多次上门或进行电话回访,了解张某家庭生活情况,在最近的一次回访中还向张某的孩子赠送了玩具。

“天暖和了我就去做第二次手术,等恢复好了我再扩大一下养殖规模……”生活逐渐好转,张某也看到了希望,拉着法官的手憧憬未来生活,说完还让法官看了他养殖的鸵鸟和蜜蜂,并拿出自家养殖蜜蜂酿的蜂蜜进行感谢。

“心意我们领了,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看到你好起来我们真的感到非常高兴”。看到张某的身体状态恢复良好,同时也把养殖经营得不错,法官由衷的感到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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