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法院抽调执行干警、法警十余人,在院领导有力部署和执行局局长的统一指挥下,成功交付位于兴庆区丽景北街的某加油站,受到了买受人、申请执行人、承租人的一致好评。
我院受理某银行申请执行贺兰县某油气公司公证债权文书一案,执行法官在收到执行卷宗后,立即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网络查控等一系列执行措施,迅速查封了被执行人案涉加油站等财产。但经过细致的排查,发现该加油站存在对外出租情况,同时该加油站还涉及动产、不动产等资产,财产情况较为复杂。
于是,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干警一方面多次前往该加油站摸清底细、做好预案,另一方面,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反复调解。最终,经过不懈的努力,法院收集到了第一手资料,为案件的稳步推进打下了基础。同时,在对涉案加油站的资产进行全方位评估后,执行法官也依法对加油站进行评估、拍卖,最终买受人陕西某能源公司竞拍成功。但拍卖成交后,执行干警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和实际使用人主动清理搬迁,对方仍不搬离。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和买受人合法权益,永宁县法院执行局立即决定依法启动强制腾退工作。考虑到加油站属于涉危化品涉爆危险场所,腾退过程中可能存在安全隐患,且案外人和实际使用人情绪均比较激动,于是执行局提前做好预判,并制定缜密行动预案和安全预案。到达现场后,执行法官找到加油站负责人,向其释法明理,并对加油站安全生产经营、相关工作人员劳动关系、财产现场交接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告知其需配合执行法律义务及拒不履行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最终,在法律威慑下,该加油站顺利交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