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宁县法院执行局成功化解一起债务纠纷案件。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妥善化解了社会矛盾,也取得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
申请执行人马某是经营水果生意的个体户,疫情期间通过平台委托被执行人张某运输一批水果,张某运输到达目的地后双方因运费产生纠纷,张某便擅自将水果自行出售,导致马某损失十多万元。一气之下,马某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张某赔偿经济损失。

马某胜诉后,张某仍不履行义务,于是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7月2日早上六时,永宁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李涛收到当事人的短信,称把被执行人张某及其驾驶的车辆堵在了西安某交易市场内,请求执行法官前来处理案件。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为防止马某做出过激行为,执行人员李宁、李涛及法警尹志勋立即赶赴西安,同时叮嘱马某控制好情绪,不要与张某发生矛盾,静待法院到后处置。
到达西安后,李宁、李涛立即与当地法院对接,并做好了案件处理预案,随即在某批发市场后内控制了张某名下车辆,并强制传唤张某到西安未央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李涛先向张某释明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可能面临的严重后果,并耐心劝解其放下情绪,换位思考,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张某表示自己没有想到拒不履行会给自己带来后续的问题,但目前自己运输货物收入有限,近期还要前往新疆送货,实在没有能力一次性偿还所有款项。考虑到张某的实际情况,执行人员提出分期还款方案,由张某当日履行50000元,剩余款项后续每月履行10000元。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案件处理的同时也保障了张某的正常经营,同时,双方也达成了执行和解,并对执行法官温情执法表达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