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闽宁法庭收到一份立案申请,原告王某(女)诉称,被告马某通过抖音短视频平台发布涉及王某不当言论的视频,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传播,严重侵害了她的名誉,便委托律师以侵害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闽宁法庭收到该侵害名誉权案件材料后发现,该案原被告双方的离婚案件就是闽宁法庭作出的判决,这次两人再次起纷争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经了解,马某与王某原是一对夫妻,两人是通过网络交友相识,2022年2月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因缺乏了解,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导致双方感情破裂。马某于2023年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并要求王某返还彩礼、首饰等费用共计24万余元。闽宁法庭审理后,最终判决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王某返还马某彩礼125000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于是,马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通过对王某线下、线上查控均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便依法对其采取冻结银行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案件也由此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马某因无法拿到执行款,对王某很是气愤,于是在网络上发布了侵害王某名誉权的视频,导致王某如前所述向法院起诉追究马某的侵权行为。
闽宁法庭法官收到立案材料后,并没有马上立案,而是考虑之前的案件是由法庭审理的,王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马某的行为与王某不履行案款有直接的联系。于是法庭联系了执行局询问马某案件执行情况,在全面了解事情缘由后,闽宁法庭联合执行局联合开展纠纷化解工作,他们多次走访当事人居住地,充分了解双方诉求,组织双方当事人及律师进行面对面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马某在短视频平台发布澄清视频,并在一定范围内消除对王某名誉权造成的影响。王某也当场向马某履行了8万元案款,并约定剩余2万元在一年内还清,马某自愿放弃其余案款。至此,两起案件在闽宁法庭与执行局的审执联动下,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