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润民心 | 判决之后,再多做一步!
“判决下来了,可公司会不会拖延付款?我们还要等多久才能拿到钱?”这是案件当事人拿到胜诉判决后的第一反应,然而这次,他们并没有等太久。判决生效次日,承办法官便主动打来电话督促履行,第3天,240余万元劳务费全额汇入法院账户,到账后法院立即开辟“绿色窗口”、确保案款足额发放。从判决生效到权益兑现,全程仅用3天,且全程未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永宁法院以机制创新打破“执行难”困局,将督促履行工作融入司法办案全流程,自3月20日正式印发《关于加强生效法律文书督促履行工作的通知》以来,越来越多的胜诉当事人无需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就能顺利拿到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规范先行,筑牢机制“硬支撑”
此前,法律文书生效后,义务人不主动履行的,只能由胜诉方申请强制执行,周期长、成本高,当事人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的情况时有发生。如今,这一局面正在改变,依托建立的判后督促履行机制,,由本院作出且已生效、具有执行内容的法律文书,纳入督促履行范围,各审判团队在法律文书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即启动督促履行程序,通过电话、短信、微信或当面约谈等方式,明确告知义务人履行期限、方式及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即纳入失信名单、限制消费、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打消义务人的侥幸心理,督促主动履行。
精细管理,守住落实“关键关”
机制落地见效,细节管理是核心。为确保督促工作不走过场,各审判团队均建立了《督促履行案件管理台账》,实行“一案一标识、一案一登记、动态常更新”,详细记录每起案件的督促时间、督促方式、当事人反馈、履行进度及处理结果,实现督促过程可追溯、可核查、可监督。与此同时,审管办发挥“监督哨”作用,每月随机抽取案件开展专项核查,重点检查督促措施是否落实、台账登记是否完整、履行反馈是否及时,对落实不到位、流程不规范的情况,及时提醒、限期纠偏,确保制度落地见效。
理念转变,激活司法“新动能”
督促履行机制的推行,本质上是司法理念的深刻转变——从“被动司法”向“主动服务”转变,真正践行“如我在诉”的司法理念,把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正如这起涉农民工欠薪案件所展现的,法官不再是“一判了之”,而是主动跟进、全程督办,甚至在案款到账后,开辟“绿色窗口”快速发放,用“全链条服务”让胜诉权益加速兑现。这种转变,不仅减少了强制执行案件的增量,节约了司法资源,更让群众感受到了司法的温度与效率。
永宁法院将以该机制运行为契机,在全院范围内持续深化生效法律文书督促履行工作,不断压实审判团队主体责任,强化审管办日常监督管理,将督促履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重点内容,推动形成“全院上下协同联动、审理与督促高效衔接、裁判与履行一体推进”的工作格局,从源头上压降执行案件增量,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让公平正义以更快、更好的方式抵达当事人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