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务工人员贾某将一面锦旗送到永宁县人民法院望远法庭,感谢法官为其追回被拖欠的劳务费。该起劳务合同纠纷案的妥善化解,是永宁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又一缩影。
案情回顾
2023年2月,甘肃籍务工人员贾某经人介绍,承包了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某小区项目的吊扶墙架子安装劳务。项目于当年8月结束,然而贾某辛勤工作数月,却迟迟未收到应得的劳动报酬。经多次与公司协商无果,贾某于2025年6月将该公司诉至永宁县人民法院望远法庭。
审理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经查,贾某与被告公司签订了《简易劳动合同》,双方约定劳务费用每人每天450元,核算后,劳务费总计11700元。然而,被告辩称与贾某不存在合同关系,主张项目系通过另一家劳务公司分包,由他人组织的班组施工,相关用工手续亦不齐全,拒绝支付费用,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为查明事实,承办法官一方面耐心安抚贾某情绪,指导其补充提供相关证据;另一方面向被告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其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及对企业信誉的影响,督促其依法履行责任。
案结事了
法庭结合在案证据,依法判决被告宁夏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贾某支付劳务费11700元。
案件审结后,贾某专程来到法庭,将一面写有“廉洁奉公 执法公正 全心全意 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法官手中。
锦旗既是肯定,更是鞭策。永宁县人民法院望远法庭将持续深化“如我在诉”司法理念,始终把群众急难愁盼放在心上,聚焦劳资纠纷等民生重点案件,不断提升办案质效与司法服务温度。以专业审判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以实际行动守护群众美好生活,为辖区社会和谐稳定筑牢司法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