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永宁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县委政法委、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80余名干部走进庭审现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娄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设备采购、项目承揽中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过程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有序开展,流程规范、气氛庄重,为在场干部职工呈现了一堂深刻的“廉政警示教育课”。
此次庭审以身边真实案例为教材,通过“案中人”的深刻教训,将违纪违法的沉重后果与法律的红线底线直观展现于旁听者面前。这不仅是一次司法审判,更是一场直击人心的思想洗礼。旁听人员不仅亲身感受到法庭的庄严与法律的公正,也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必须时刻心存敬畏、严守底线,始终做到廉洁用权、防微杜渐。
永宁法院通过公开审理职务犯罪案件、邀请群众旁听等方式,用鲜活的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