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让法治种子扎根校园,让宪法精神融入青春血脉,在第12个“宪法宣传周”期间,永宁县法院各部门“法治副校长”纷纷走进校园,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一、望远法庭:解读“受教育权”与“自护法则”
望远法庭“法治副校长”赵金燕走进永宁县新银学校,围绕宪法规定的受教育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与生活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宪法如何保障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引导孩子们认识到努力学习不仅是个人成长的需要,也是一项受法律保护的基本权利。
在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时,赵金燕选取涉及校园安全、网络保护、防范欺凌等方面贴近学生生活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既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也要自觉遵纪守法,远离不良行为。
二、李俊法庭:聚焦“防范霸凌”与“家校联动”
李俊法庭“法治副校长”马媛媛走进李俊小学,结合学生年龄、心理及身体特点,重点宣讲提升自我保护与防范能力的方法,引导学生避免冲动犯罪,传递校园正能量。同时,她结合相关社会现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重大意义,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校园霸凌的定义、种类及应对方法。
三、闽宁法庭:开设“权利启蒙”与“安全防护”双课堂
闽宁法庭“法治副校长”刘立明、杨司北,携专业法律知识与暖心守护,分别走进闽宁一小、园艺小学,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屏障。
“法治副校长”杨司北,聚焦受教育权,用通俗的语言解读法律,将宪法喻为法律“母亲”,点明接受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称作“上学保障”,明确九年义务教育底线及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四方职责;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形容为“保护伞”,阐释家校如何协同防范失学、辍学风险。聆听讲座的学生以“珍惜权利、履行义务”郑重承诺。
“法治副校长”刘立明聚焦校园安全,结合真实案例,引导学生防范网络诈骗、校园欺凌。他用“游戏账号被盗”“陌生链接诱惑”等学生身边常见的诈骗场景,拆解骗子套路,教学生牢记“不泄露密码、不私下交易、遇疑及时告家长”的防护要点。同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强调“司法保护”为受侵害学生提供的法律救济途径,“网络保护”对未成年人线上权益的特殊保障,切实织密覆盖校园生活的未成年人保护网。
四、刑事审判庭:拆解“青春风险点”与“法治应对指南”
刑事审判庭“法治副校长”谷雪走进宁夏商贸职业学校,以“筑牢法治防线,守护青春成长”为主题开讲。讲座围绕四大核心展开,一是以宪法为基,解读宪法保障的受教育权,明确学生权利与义务;二是结合高发案例,拆解“游戏装备交易”“涉诉配合调查”“两卡两号”等电信网络诈骗套路,传授“五不、两核实、一求助”的防骗技巧;三是通过司法案例阐释聚众斗殴的法律后果,警示学生远离暴力;四是针对校园霸凌,给出“及时报告、保留证据、合法维权”应对指南,鼓励学生勇敢说“不”。
讲座采用“法条+案例+互动”形式,引导在校学生树立正确权利义务观,提升法治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
五、综合审判庭:开展“预防犯罪”专题普法
综合审判庭“法治副校长”马小娟走进永宁县银子湖中学,为全校约一千名中学生带来“预防犯罪 护己护人”主题普法讲座。她结合中学生年龄特点与认知水平,用贴近生活的真实案例,讲解未成年人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的类型、危害及法律后果,重点剖析校园欺凌、网络犯罪的防范与应对。讲座深入浅出、互动频频,引导学生明辨是非、树立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违法犯罪。
此次法治副校长进校园宪法宣传系列活动,既是宪法精神在校园的生动传递,更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起一道坚实的法治屏障。从权利启蒙到安全防护,从案例剖析到互动答疑,法治种子已悄然在学生心中扎根。
永宁县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让宪法宣传常态化、校园普法精准化,引导青少年将法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争作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