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拖了十四年的借款纠纷,一笔悬而未决的欠款,如何在一天之内圆满化解,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用一场高效又温情的调解,给出了答案。
2009年,解某为发展设施农业,从永宁县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借得两笔信贷资金,共计2万元。因多重原因,借款未能如期全额偿还,这笔旧账成了双方十余年来的心结。2025年,永宁县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为维护公司资产权益,将解某诉至法院,要求偿还本息合计2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推进庭审程序,而是细致梳理案件脉络。经审查发现,解某在过去十几年间存在多次还款行为,并非恶意拖欠,且其目前仍存在一定履行压力。若简单作出判决,不仅可能加重解某负担,后续执行也会遇阻,难以实现“案结事了”。
“法律是刚性的,但司法可以有温度。”承办法官明确,本案核心不是厘清是非,而是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对此,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方式:对解某,阐明保护国有资产的必要性及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对该公司,则主动说明解某的实际情况与还款诚意,建议从“实质性解决纠纷”出发,适当减免利息,加快国有资产回收。最终,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解某一次性支付本金及大幅减免后的利息共1万余元,永宁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放弃剩余利息诉求。签字、收款、结案,一系列程序在法庭内一气呵成,十四年纠纷一日清零。“感谢法院理解,也谢谢对方体谅,这下终于把压了十几年的胆子卸下来了。”解某在庭后感慨道。永宁某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代理人也对调解结果予以肯定,其表示:“不仅最大程度挽回了国有资产损失,案件处理效率和实际效果更是超出预期。”
此案的成功化解,充分体现调解在基层矛盾纠纷解决中的重要作用。它不再是“你输我赢”的零和博弈,而是以司法智慧促使双方互谅互让,最终实现权益保障与矛盾化解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