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夫妻相伴一生,免不了磕磕碰碰、吵吵闹闹,年轻夫妻出现感情危机的常见,老年夫妻闹离婚的却不常有。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受理一起八旬老人闹离婚的案件。
王某、张某于2009年组建二婚家庭,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婚姻初期,两人生活和睦。但随着王某年事增高、疾病缠身,与年纪较小、身体健康的张某矛盾日益增加,双方儿女也自持立场,一场原本应当夕阳红的婚姻演变为了两个家庭的矛盾。王某回忆往事,身心备受打击,所以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助理发现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一套夫妻共同房产的分割,于是多次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背对背调解。面对王某时,耐心倾听老人诉说生病时无人照料的委屈;转向张某时,又悉心了解老人对房产的实际需求,像拉家常一样,把两人婚姻里互帮互助的旧时光慢慢聊起,让老人在回忆里软化对立态度。与此同时,法官助理还专门找双方子女谈心,没有讲大道理,而是用最实在的话叮嘱“咱们做儿女的,最盼的就是老人晚年过得舒心,别让房产争议寒了长辈的心”。
调解现场,在谈到补偿款时,法官助理一边拿着法律条文讲规定,一边结合房产实际谁更需要居住、两位老人的经济能力如何等实际情况,分析利弊。对着王某说“王爷爷,您年纪大了,拿到这笔补偿款,不管是请人照料,还是添点养老用品,也能安心过好日子”。转过头又跟张某讲“张奶奶,合理的补偿既能保住您在意的房子,也能把这事彻底了断,以后您和王爷爷都能清净过日子,多好啊”。
就这样,经过多轮耐心疏导,原本各执一词的双方终于松了口,达成一致意见:争议房产归张某所有,张某当场向王某支付3万余元财产补偿款。拿到补偿款的那一刻,王某紧锁多日的眉头慢慢舒展;张某看着事情圆满解决,也长舒了一口气。双方老人和在场的子女都对调解结果点头认可,一场牵动两个家庭的纠纷,就此画上了平和的句号。
此案的调解过程在充分尊重当事人离婚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努力协调既妥善实现了财产分割,又有效保障了双方合法权益。永宁法院始终关注老年人婚姻家庭纠纷,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坚持“情理与法理并重”,力求在化解矛盾的同时,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晚年生活稳定,让司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