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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责在身,使命必“行”| 永宁法院开展“执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坚持人民至上,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的部署要求,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10月29日晚七点,永宁县法院执行局常态化开展本年度第**次“执护民生”集中执行行动。

解某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在我院涉及两起执行案件,执行标的共计3.4万余元。执行过程中,干警对其名下银行卡、网络资金等财产展开查询,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多次电话联系解某某督促履行,其始终拖延推诿。为尽快兑现申请人胜诉权益,干警通过关联当事人信息查找到解某某的居住地址,多次上门寻找均无果。此次集中执行行动中,干警利用夜间当事人外出减少的“时间差”找到其家属,经法官释法明理并与解某某电话沟通,家属同意代其履行还款义务,当场支付8000余元。后干警与申请人在沟通案件执行情况时得知,目前已顺利执结其中一件,另一案达成和解分期履行协议,将持续跟踪督促,确保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杜某某系望远某小区业主,自2019年末起未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至我院。经法庭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杜某某分三期按月支付物业费共计1.5万元。然而第一笔付款期限届满后,杜某某未按约履行,物业公司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阶段,干警依法向杜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但杜某某仍拒绝履行。借助此次集中执行活动,承办法官将杜某某从其家中传唤至法院,耐心释法、敦促其履行义务,杜某某却仍态度坚决、敷衍应对。鉴于其拒不履行的行为,干警依法启动司法拘留程序。面对执行措施升级的威慑,杜某某迫于压力表示会联系亲友筹集案款。后杜某某家属主动与干警取得联系,全额履行案款,干警随即解除对杜某某的拘留措施,案件顺利执结。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执行完毕案件3件,促成和解案件2件,司法拘留3人,执行到位金额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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