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亏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和后续跟进,我这起房屋租赁纠纷才能这么快顺利解决。”近日,当事人葛某走进永宁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向工作人员表达真诚的感谢。
2023年,原告葛某将自己位于永宁县城的一间营业房出租给被告撒某,用于经营餐厅。合同签订后,葛某依约交付房屋,撒某在使用期间对房屋进行了装修,初期合作十分顺利。可租赁期满后,双方却因房屋复原、费用结清产生分歧,葛某要求撒某将房屋恢复原状,并支付拖欠的采暖费与水费,但多次催要均无结果。葛某便诉至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撒某,详细核实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细节、履行过程及退房时的具体情况。经梳理发现,双方矛盾焦点是采暖费和水费支付的问题。考虑到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为了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与时间成本,工作人员决定以更便捷、经济的方式推进纠纷化解:直接添加原被告双方的微信,在线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始终秉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线上逐条核对双方证据,耐心引导双方陈述观点、回应答辩。真诚沟通终见成效,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了履行期限。在履约期限届满的前一天,工作人员按时提醒撒某履约,现撒某按照协议,将全部案件款项及诉讼费转至葛某账户。至此,双方因租赁产生的隔阂彻底消散。
在这起房屋租赁纠纷中,从案件受理到款项结清,永宁法院用高效、暖心的调解,不仅快速化解纠纷、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更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