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警车使用管理,永宁县法院组织召开第三季度驾驶员安全培训会。培训会上围绕“规范、安全、责任”三大核心,通过典型案例、重申纪律、压实责任,为审判执行工作高效有序运行筑牢公务出行安全和纪律保障。
以案为鉴,敲响规范管理“警示钟”。培训会上结合近期社会关注的警车私用问题开展警示教育。通过剖析典型案例,使全体驾驶员深刻认识到:规范使用警车不仅是纪律要求,更是维护形象的具体行动。
明确红线,筑牢制度约束“防火墙”。针对警车使用,划定三条不可触碰的纪律红线:在使用范围上,严格限定于押解、执行、勘查、审判、送达等公务活动,坚决划清公务与私用的界限。在行车停放上,要求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任务时规范停放,非执行任务时一律定点停放。在车辆维护上,落实驾驶员出车前检查、收车后清洁保养的职责,确保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杜绝“带病上路”。
强化意识,拧紧行车安全“思想阀”。要求全体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坚决摒弃“特权车”思想,以对生命、对家庭、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同时,要注重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熟练掌握特殊天气、突发情况下的应对技巧,确保一旦遇有紧急情况能够有效处置,最大程度保障人员安全。
长效监督,确保管理要求“落地生根”。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通过完善警车使用台账、定期开展车辆使用情况核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督;采取不定期抽查等形式进行动态监管。对于任何违规使用警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