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永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高某云挪用公款罪一案。永宁县机关单位及金融机构工作人员百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整个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秩序井然。合议庭秉持公正、公平原则,认真履责,全面听取了公诉人对案件的指控、被告人的陈述及辩护人提出的观点和意见。在质证环节,控辩双方围绕证据、犯罪事实展开充分辩论,并就每一项证据及犯罪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发表意见,法庭严格依法保障控辩双方的各项诉讼权利,确保庭审程序合法、公开、透明。被告人高某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深刻忏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公款不可挪用,红线不可触碰。此次庭审旁听活动通过真实鲜活的案例,让旁听人员近距离地直观感受到职务犯罪的严重后果,实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综合效果。每一位公职人员都应以案为鉴、警钟长鸣,用清正廉洁守护职业尊严,用担当作为诠释为民初心,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违纪的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