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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动调解化纠纷 夫妻和好暖人心


 

近日,永宁县法院李俊法庭依托三方联动共发力,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

原告杨某甲(女方)与被告杨某乙(男方),于1996年12月登记结婚,婚后先后生育了两个女孩。随着家庭生活的改善,夫妻间的矛盾也悄然产生,原告认为被告一人掌控家庭财产,对其不够尊重,被告则认为原告对孩子未尽照顾义务,两人摩擦不断,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于是,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双方婚姻关系。

承办法官许继承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当事人所在村的村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共同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原被告双方刚见面时,针尖对麦芒,气氛一度紧张。许法官凭借多年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经验,与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分别通过“背对背”的方式单独开展调解工作,从法律规定、子女成长、两人共同生活经历等进行调解。

“你们两口子原本感情一直挺好,村上的人都知道,怎么现在到了要离婚的地步”“你们结婚近30年了,最困难的日子你们一起走过来,现在日子好起来了,孩子也大了,闹离婚不值得。”经过三个小时的反复沟通和劝解,原被告双方认识到他们各自都有问题,日常生活中缺少沟通,也缺少相互理解、相互包容。

“不是大家的共同努力我们这个家就散了,今后我一定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好好和媳妇过日子。”被告当即向原告认错,并书面保证今后一定珍惜婚姻,爱护妻女,共同承担守护家庭的责任,原告也表示愿意原谅丈夫。

本案的圆满解决得益于三方联动调解方式的运用,通过联合基层组织的力量,精准施策,成功化解了当事人的心结,高效解决了当事人的婚姻困境,将“情、理、法”深度贯彻案件调解全过程,为群众提供有温度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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