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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工程 | 办一案,结“两”案


 

近日,永宁县法院执行局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关联案件检索系统的精准定位作用,从一起看似独立的执行案件中发现线索,成功关联另一起涉及同一被执行人的案件。通过法官的积极协调与多方沟通,最终以“以物抵债+代为清偿”的方式,同步化解两起债务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的良好效果。

这两起商事纠纷执行案件,案件一为永宁县利某公司申请执行吴忠市某工贸公司拖欠的24万余元货款,案件二是博某公司申请执行吴忠市某化工公司的14万余元货款。两案涉案主体、债务金额各异,初看并无交集。在执行过程中,承办法官借助法院关联案件检索系统对被执行人信息进行深度核查时发现,吴忠市某工贸公司与吴忠市某化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均为马某某。这一关键信息的串联,让两起看似孤立的案件产生了重要关联。

执行法官第一时间与马某某取得联系,核实后确认,上述两家公司均为其出资设立的关联企业。面对法官的询问,马某某承认受经营状况影响,两家公司目前均存在资金周转困难,短期内难以一次性清偿债务。不过,其名下的吴忠市某化工公司尚有一套闲置房屋,可用于抵顶对博某公司的14万余元欠款。

有效推进案件执行,执行法官迅速联系申请执行人博某公司,详细说明被执行人的资产情况及偿债意愿。博某公司在了解房屋实际价值后,不仅同意接受以物抵债方式了结自身案件,还主动提出:若房屋评估价值超出14万余元债务部分,愿意将差额用于代吴忠市某工贸公司清偿拖欠利某公司的货款。这一方案既解决了博某公司的债权问题,又为利某公司的债务清偿开辟了新路径。在执行法官的全程协调下,各方迅速达成一致:博某公司接受吴忠市某化工公司的房屋以物抵债,同时将房屋超出债务的部分价值,直接代吴忠市某工贸公司向利某公司支付了剩余欠款。

最终,两起原本进展缓慢的执行案件在关联线索的推动下同步执结,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也为被执行人缓解了一次性偿债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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