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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度不减,乘胜追击 | 永宁县法院持续开展“终本清仓”暨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

 

为稳步推进“终本清仓”专项工作走深走实,着力化解涉民生案件早日出仓。6月25日下午六时,永宁县法院开展本年度第九次集中执行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出动警车7辆、干警36人,执民之所急,行民之所盼,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规避执行不可取,司法拘留显权威

杨某与康某因装修款产生纠纷诉至法院,在本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但康某并未按照协议履行确定的付款义务,杨某为维护自身权益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经网络查控未发现康某名下银行、网络账户有财产可供执行,遂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地址找到了康某,而康某面对找上门来的执行干警仍然未有履行案款的意愿。于是,执行干警将其传唤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将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听后,康某仍态度强硬,表示自己无力支付2万元装修费用。随即执行干警依法查看了康某所使用的微信账单,发现康某使用他人微信支付流水金额已达到十几余万元。针对康某恶意规避执行的行为,执行干警果断对康某采取拘留措施并送达了拘留决定书。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康某慌了神,立即表示自己可以履行付款义务,当即便将全部案款履行完毕。

善意执行促履行,分期还款守诚信

刘某独自居住在望远镇一小区内,平时靠打零工为计。在此小区居住六年期间,刘某一直未支付物业服务费,累计欠付一万余元。物业公司多次索要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令刘某支付拖欠物业服务费用,法律文书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支付义务。物业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线上查控、电话联系均未找到财产线索。在本次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在刘某家中找到本人,然而见到执行干警后,刘某称自己打零工的钱都没有要回来,生活实属困难,实在无能力支付。见状,执行干警将其传唤至法院,经详细了解情况,得知刘某所说情况基本属实。于是,执行干警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先与物业公司进行了沟通交流,主持双方就案款履行达成分期协议。终于,经过执行干警的耐心劝解,双方达成一致还款意见,同时,执行干警也对刘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劝导其按照分期还款协议按时履行,树立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

执源治理巧化解,社会效果有体现

“他这个艺术培训机构现在强制搬离的话孩子们的培训课程都会受到影响,马上就要中考了......”这一幕发生在法院的执行和解室里,执行人员说道。

陆某租赁了两间营业房用于开设艺术类培训班,因未按时缴纳房租和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房东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陆某缴纳拖欠的房租并从房屋内搬离。本院经审理,支持了房东的诉讼请求。在法律文书生效后,陆某一直未能履行义务,于是,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并与陆某沟通后,了解到其开设的艺术培训班上有许多马上面临中考的孩子,如果现在搬离的话会影响后续培训课程的开展,知道了详细情况后,执行干警积极联系申请人,将这一特殊情况进行告知并协调双方商榷搬离的时间。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由陆某补齐拖欠房租后,之后按月缴纳房租,并于今年七月底前搬离案涉房屋。这一解决方案不仅保障了学生们正常培训上课的权益,也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了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良好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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