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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法治报】永宁县法院向农户发放7万余元赔偿款

【宁夏法治报】永宁县法院向农户发放7万余元赔偿款

本报讯“虽然我们每个人分到的钱不多,但我们能这么快拿到钱,说明你们是真心在为我们办事,这对我们来说就是最好的新年礼物。”213日早上,永宁县人民法院闽宁法庭向闽宁镇20家枸杞种植农户集中发放7万余元赔偿款,农户毛常顺向王俊法官和朱维忠法官表达着感谢。

20178月,20户农户向永宁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苗木供应商支付农户损失共计30万元,经王俊庭长与朱维忠法官协同闽宁镇政府工作人员不懈努力,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自愿达成和解,由苗木供应商退还农户苗木款7万余元。2018210日,涉案赔偿款全部到账,考虑到20户农户往返法院领取款项耗时耗力,院党组决定特事特办,由财务人员按规定办理手续后,以现金形式在闽宁法庭集中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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