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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永宁县人民法院多名干警、多项成果获通报表扬

 

3月1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群星闪耀的银法人”颁奖仪式,对2023年度全市法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成果予以通报表扬。永宁县人民法院1个集体、8名个人、5项成果获得殊荣。

荣誉天平纪念章:

周建新(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四级高级法官)

周建文(立案庭一级法官)

黄永福(立案庭一级法官)

王金全(望远法庭一级法官)

全市法院先进集体:

永宁法院立案庭

全市法院先进个人:

刘源源(望远法庭审判员)

朱海磊(立案庭审判员)

全市法院十佳法官

吴鑫鑫(综合审判庭审判员)

全市法院十佳办案标兵

王金金(望远法庭审判员)

全市法院十佳庭审

《出租车费用减免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民事类 (2023)宁0121民初3155号  江新科

全市法院十佳裁判文书:

《原告苌卫国与被告马学林、永宁县龙森苗木花卉专业合作社、毛泽明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民事类(2022)宁0121民初3613号 杨露

全市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李某梅诉梁某等继承纠纷案》--民事类 董波

全市法院优秀服务案例:

永宁法院:执行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全市法院十大新闻作品:

永宁法院:《点赞!被执行人12年分45笔还清近30万欠款》

获奖感言

立案庭:此次获评“全市法院先进集体”殊荣,既是对永宁县法院立案庭各项工作的肯定,更是对立案庭向更高水平发展的激励和鞭策。下一步,立案庭将以此次获评为契机,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方法,进一步扎实工作举措,积极回应群众司法需求,不断提高“一站式”工作水平,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温暖。

吴鑫鑫:获此荣誉,心情很激动,同时也受到了极大地鼓舞,但也有些许的忐忑和压力,看着都在努力拼搏的同仁,总感觉要再多努力一点,才对得起这份荣誉。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将以此为新起点,鞭策激励自我,继续在平凡的岗位上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公平正义,不负职业荣光,不辱初心使命。

董波:获此荣誉,是对我工作的认可和肯定,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发扬不怕困难、主动担当作为、敢挑重担的作风,耐心细致、扎实工作,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高效切实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充分保护当事人合法权利,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辖区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乡村振兴作出自己的贡献。

杨露: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公正的体现,归根到底是通过裁判文书体现出来,每份裁判文书都起着定分止争、平诉息讼、引导公众行为的作用,写好裁判文书是每位法官的基本功,也是法官职业的内在要求。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我将继续保持法治信仰之初心,司法为民之情怀,将法律文书的质量提高到案件质量、法官业务素质和公正司法的高度上,做到每一篇文书格式规范、用语专业、繁简得当、逻辑严谨、层次分明、说理充分,公平公正的解决每一宗司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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