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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永宁县人民法院李俊人民法庭获得“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

喜报!永宁县人民法院李俊人民法庭获得“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

2月2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全区第三批17个“塞上枫桥法庭”进行了通报表扬永宁县人民法院李俊人民法庭榜上有名,荣获“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近年来,李俊人民法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三个便于”“三个面向”原则,深化“三个服务”、筑牢“六个之基”,不断提升人民法庭工作水平,为高效推进辖区综合治理、建设更高水平法治永宁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近三年来,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共计1285件,结案率98.39%。

主动服务大局,全力化解纠纷

 

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司法前沿阵地作用,打造适宜本辖区的“塞上枫桥人民法庭”。针对诉前矛盾纠纷,积极采用“一庭两所”联调机制,主动对接辖区街道、社区、村委会、物业办等机构,拓展诉前调解路径及诉前调解人员范围,整合力量多方联调,集中化解发生在街镇、乡村的矛盾纠纷。同时依托“法官工作室”,在进村组、入农户调解纠纷的同时开展法律宣传教育,并设立律师工作站,邀请律师定期进驻,为辖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诉讼答疑服务。

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司法为民

坚持把便民利民作为带动诉讼服务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实行“一站式”服务,健全规范诉讼服务流程,安装自助查询机,为当事人提供立案导诉、接待接访、信息查询、疑难解答等一站式、集约化、全方位的诉讼服务。加强智慧法庭建设,全面推广“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31件,在线庭审5件,电子送达1013人次,成功率83.87%。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化“车载法庭”运用,通过电话预约、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等方式,对在偏远乡村以及行动不便的群众提供“上门”服务,开辟家事案件绿色通道,健全赡养、抚养等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延伸司法职能,融入社会综治

进一步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延伸司法触角,建立“三调联动机制”,采取诉前村委会、司法所、人民陪审员先行介入,与法庭联动进行调解,尽最大可能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握手言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辐射作用,利用所在乡镇集市传统、人员集聚的优势,坚持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和巡回审判,推动人民法庭进集市、进社区、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主动融入乡村治理,扎实推进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从源头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付出铸就精彩,奋斗彰显荣光。“塞上枫桥”人民法庭荣誉称号既是肯定,更是鞭策。新时代新征程中,李俊人民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守正创新,勇毅前行,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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