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完案便拿到了开庭传票,点赞杨和法庭的效率”。这是一起民事案件的诉讼代理人发的朋友圈。近日,杨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永宁法院杨和法庭起诉了一起民间借贷案件,收到诉讼材料后,负责立案的干警立即给被告打电话,传唤被告到庭领取应诉法律文书,但被告因工作性质的关系,短时间内无法到庭。在征得被告的同意后,干警添加了被告的微信,通过微信向被告送达了相关的应诉手续,同时预定了开庭时间。杨律师没有想到能在立案当天就拿到开庭传票,不禁感慨杨和法庭的办事效率,便发了一条这样的朋友圈。
自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永宁法院杨和法庭认真落实相关要求,做到简案快办。对事实清楚的案件,及时传唤被告到庭应诉,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据统计,杨和法庭1-3月份平均办案天数为17.6天。
今后,我们将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做深做实做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