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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文明城市创建 永宁法院展现文明单位担当作为

  文明城市创建事关城市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生活幸福安乐,是每一位市民都应该自觉参与、主动配合的重要工程。永宁法院作为全国文明单位,助力文明城市建设更是责无旁贷。自去年以来,我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指派干警走上街头开展文明建设志愿服务活动,领导班子带头参与其中,引领践行文明城市建设良好风尚。

  8月9日星期天上午,永宁法院院长魏凯军、副院长郭冬林身穿志愿服务小马甲,手持小红旗,来到宁和街与南环路交叉路口,对过往行人开展文明劝导,及时纠正行人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进一步提升市民安全出行意识,维持该路段良好的交通秩序。同时向人民群众传递党委、政府开展文明城市建设的信心与决心,鼓励群众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建设的行列,齐心协力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近日以来,文明城市创建进入关键时期,永宁法院进一步承担起全国文明单位的责任义务,坚持文明司法、文明办案、文明服务,一手抓审判执行,一手抓文明建设,常态化组织干警深入街头巷尾开展以文明劝导、路口执勤、捡垃圾为主的志愿服务活动,净化市容市貌,倡导文明出行,协助交警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广泛营造文明城市建设浓厚氛围,为文明城市建设作出全国文明单位的应有贡献,促进两个文明建设两翼齐飞、齐头并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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