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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督导永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3月12日,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组副组长李帆一行四人来到永宁法院督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我院党组成员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陪同督导检查

督导组一行实地查看了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工作台账、制度文件、宣传资料等,查看了涉黑案件审理情况,并听取了永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凯军关于我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督导组一行对永宁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涉黑案件相关资料信息收集整理、制定“3·09”涉黑案的审理方案、与“公”“检”部门建立会商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结合“3·09”涉黑案件对涉黑涉恶线索及“保护伞”线索深挖彻查、组织全院干警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保留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原件并封存等方面的突出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做到谋划在先统筹兼顾、学深学透;二是进一步提升审判水平、丰富审判经验,加强业务知识培训和审判经验总结交流,提高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震慑,精准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三是加强档案规范化、科学化管理,要侧重于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排查、移交,以及人民群众举报线索受理等方面的信息收集整理,防止产生各类资料信息全部留痕的新形式主义。

永宁法院将以此次督导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及时查漏补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一督导意见建议,紧紧围绕“深挖根治”的阶段性目标要求,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市、县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严打高压态势,科学谋划周密实施,扎实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切实增强县域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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