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伤人邻里生嫌隙 法官悉心调解促和谐
生活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伤案例屡有发生,若不及时有效化解,很容易激化矛盾。近日,永宁县人民法院望远法庭成功调解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让心生嫌隙的邻里关系恢复如初。
原告顾某与被告张某系同村同队居民。由于疏于看管,张某饲养的一只拉布拉多犬将顾某咬伤,两家关于损害赔偿的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顾某便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调解解决是最好的选择,于是多次前往原、被告家中,实地了解情况,从双方利益出发,设身处地对双方进行劝说。被告虽然同意赔偿,但认为原告主张过高无法接受,双方态度都很坚决,调解工作一再陷入僵局。承办法官在庭审前又对双方家属进行调解,向被告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及有关案例,同时也向原告方说明调解结案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避免诉累,促进邻里和谐。
经过反复协调疏导,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赔偿原告各项损失2万元,案件得以圆满解决,一起涉及饲养犬只的邻里关系纠纷得以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