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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人民法院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报告(社会公开稿)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9日至11日市委第九巡察组对永宁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并于11月29日就巡察中发现的7个方面的13个问题进行了反馈。截止目前,巡察整改已完成12个问题,1个问题仍在整改中,共修订完善1项制度,清退违纪资金 2.3万元。现将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一、政治建设方面

1.针对“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县党委司法体制改革决策部署还不够到位”的问题。

认真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等改革工作,优化线上诉讼服务,提高了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强化司法公开,今年庭审直播超1000件,已超额完成全年任务,保障了群众对司法活动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有序完成内设机构改革工作,6名八零后年轻干警走上中层领导干部岗位,中层干部由原来平均52岁,下降到现在43岁,为领导干部队伍注入了新鲜血液和强劲动力。积极开展审判辅助事务集约化管理和社会化外包试点改革,进一步分担司法辅助人员办案压力。

二、思想建设方面

2.针对“政治理论学习形式单一,学习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制定干部理论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丰富学习方式,组织干警前往白芨滩教育基地、宁夏工委纪念馆暨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学习参观,集中观看《叩问初心》《国家监察》《抗疫一线党旗红》《八佰》等警示教育及爱国主义影视资料,要求干警撰写学习心得,深化学习效果。巡察反馈后开展6次集体交流研讨,达到思想大洗礼、理念大更新、能力大提升的良好效果。

三、组织建设方面

3.针对“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院党组召开党建工作专题会,对党建工作提出12项具体措施进行部署落实经机关工委批准,成立永宁县人民法院党总支,下设三个党支部,进一步夯实了党的建设组织基础。制定党建工作全年计划,各支部有序开展党建工作,及时完善党建资料,党建工作成效有力提升。

4.针对“党组织生活落实不到位、质量不高”的问题。

认真落实“三会一课”要求,巡察反馈以来三个党支部召开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防疫期间开展线上“主题党日”,组织党员赴白芨滩接受党性教育、警示教育,学习“人民楷模”王有德先进事迹。常态化开展支部学习,党组书记为全体干警讲党课,鼓励普通党员讲微党课,党组织生活质量一定程度提升。

四、作风建设方面

5.针对“工作作风不严谨,质效有待提高”的问题。

制定《永宁县人民法院督察工作实施方案》,多次开展审务督察,加大监督执纪力度,通过建立健全案件评查机制推进执行信息化手段运用等措施,有力激发了干警干事热情,提升了办案质效。扎实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警示教育专项活动丰富廉政教育形式,树立廉洁司法意识。各部门设立一名政治素养高、责任意识强的干警担任廉政监察员,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及时排查化解廉政风险隐患,工作作风有所强化

五、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6.针对“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根据党组书记、其他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各自职能,制定有针对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良好机制。通过党组会、中心组学习会、全院干警大会经常性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工作,强化党组主体责任,督促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

7.针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的问题。

已清退招聘书记员面试考官考务费0.93万元、在职干警缴纳的职工医疗互助金1.206万元2016年四次接待参观永宁文化园产生的门票费用1536元同时引以为戒,坚决杜绝此类现象。

8.针对“财务管理不严格,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进一步强化了财务管理。重新修订完善了《永宁县人民法院财务审批制度》2016年6月支付的外出培训人员机场接送租车费600元,全部予以清退占用办案业务费支付干警体检费用175598.67元,进行年初结余结转资金账务调整,调整至公用经费支出。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

9.针对“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还存在不足”的问题。

紧盯“黑恶积案清零”的目标要求,提前部署审理涉黑涉恶案件各项准备工作,认真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院庭长担任审判长办理全部涉黑涉恶案件,确保办案质效。截至目前,我院成功办理10起涉黑涉恶及“保护伞”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按期审理完毕,如期完成“案件清结”任务。共计对78名被告人依法严惩,判处财产刑1274.57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679.61万元,有力打击了黑恶犯罪。坚持线索核查摸排力度不放松,定期排查,建章立制,形成案件线索排查长效机制。充分延伸司法职能触角,结合相关案件发出司法建议十余条,助力监管部门堵塞漏洞、整治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七、意识形态工作方面

10.针对“在持续抓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还不深不细,在学懂弄通做实上有差距”问题。

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纳入各类学习会议,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学习20余次,结合法院工作开展交流研讨,深化学习成效。督促干警每日坚持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学习提升,党组书记为全体干警讲专题党课,促进干警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11.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永宁县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要求,党组每季度定期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司法领域意识形态风险,有针对性制定防范化解措施。将意识形态内容融入日常学习,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进一步落实。

12.针对“舆论引导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的问题。

自巡察整改以来,主动向县委宣传部提供新闻简报40余篇,借助微博、微信、官方网站发布工作信息120余篇,制作推广防疫宣传易企秀H5三篇,较好地宣传了法院工作。

13.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通过建立健全新闻信息审核制、成立网络舆情应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各部门确定网评员等措施,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19年11月至今,借助新媒体平台发布信息120余篇,未出现任何舆情隐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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