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法群组发〔2014〕6号
永宁县人民法院
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按照县委群众路线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要求,我院群众路线教育征求意见建议活动从3月20日正式开始。为进一步找准本院及院领导班子在各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全体干警(含聘用人员)对我院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方面的意见建议,充分听取全院干警(含聘用人员)对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建议,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院活动领导小组开通了院长信箱(yongningfy@yeah.net)并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设立意见箱,将对征求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提交党组专题研究,为下一步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好基础,现将《永宁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征求意见建议表》下发,请提出宝贵意见。具体活动要求如下:
一、征求意见建议采取无记名方式进行,各部门可利用每天早晨8:40-9:00晨会时间或下午4:30-5:30部门学习时间组织干警交流讨论并填写《征求意见建议表》。
二、请大家畅所欲言,每个部门的每位同志都要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中肯的意见和建议,活动办将认真汇总整理,强化整改提高。
三、第一阶段征求意见活动请于4月2日(星期三)上午早操后,将《征求意见建议表》集中投入一楼大厅意见箱内。同时,征求意见活动开展期间干警可随时将个人意见建议反馈给活动办或通过内网、院长信箱和意见箱等途径提交。
永宁县法院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办公室(代章)
2014年3月23日